德国企业税收政策—地产税(Grundsteuer)
![]() | 更新时间 2024-06-29 10:30: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8101649652 联系手机 13916852981 联系人 张经理 立即询价 |
详细介绍
德地方政府每年向在其辖区内的房地产所有者征收地产税。地产税又分对农林业用地征收的"A类"和对其它用地征收的"B类"两种,税基是根据评估法确定的房地产价值(该地产价值由各地税务局确定,每6年核定一次,与市场价格无关,税率的确定过程与营业税类似,也是由德联邦政府制定统一的税率指数(Steuermesszahl),然后由各地方政府自行确定稽征率(Hebesatz),二者的乘积即是地产税税率。对于A类地产税,全德统一的税率指数是6‰,2003年全德各地方平均稽征率是282%;对于B类地产税,根据房地产种类不同,西部地区的税率指数一般在2.6‰至3.5‰之间,东部地区的税率指数在5‰至10‰之间,2003年全德各地方B类地产税的平均稽征率是418%。
更多详情咨询上海登尼特企业代理公司:www.tannet-group.com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15层F座。
相关产品
产品分类
联系方式
- 电 话:18101649652
- 联系人:张经理
- 手 机:13916852981
- 微 信:150019984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