需要做公证的香港公司
| 更新时间 2024-11-24 10:30: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8101649652 联系手机 13916852981 联系人 张经理 立即询价 |
详细介绍
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,下列情况需要进行公证:
1.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、分公司或代表处
2.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,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
3.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,亦须公证
4.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
5.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,请求核实”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”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,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
6.继承过程触及大陆产业,触及大陆的赠与、受赠事宜
7.在内地发生诉讼时,有必要为香港提交诉讼依据
8.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要,有必要对某些文件,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
更多详情咨询上海登尼特企业代理公司:www.tannet-group.com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15层F座。
相关产品
产品分类
联系方式
- 电 话:18101649652
- 联系人:张经理
- 手 机:13916852981
- 微 信:150019984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