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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新闻
上海预包装食品许可证申请的要求、流程及时间
发布时间: 2024-03-26 12:13 更新时间: 2024-11-25 10:30
一、申请要求1.1 企业基本要求
  • 企业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,已取得《营业执照》并在有效期内。

  •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检验能力,或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。

  •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包括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、生产过程控制、出厂检验、销售记录等。

  • 1.2 产品要求
  • 预包装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,不得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。

  •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、说明书应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,内容真实、准确、清晰。

  • 1.3 场所要求
  • 生产场所应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,保持环境整洁,防止食品污染。

  • 生产设备、工具、容器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易于清洗消毒。

  • 二、申请流程2.1 准备申请材料
  • 填写《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》。

  •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  • 提供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。

  • 提供产品执行标准、标签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。

  • 提供生产场所平面图、设备布局图等相关材料。

  • 2.2 提交申请材料
  •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。

  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,将进行形式审查,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
  • 2.3 现场核查
  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生产场所、设备、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。

  • 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,将收到《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报告》。

  • 2.4 审核发证
  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、现场核查报告等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将颁发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。

  • 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有效期为5年,到期前需重新申请。

  • 三、申请时间
  • 预包装食品许可证的申请时间因企业情况而异,一般需提前3-6个月进行准备。

  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,将在法定工作日内进行审查、现场核查等工作,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。

  • 四、注意事项
  • 企业在申请预包装食品许可证前,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,确保自身符合申请条件。

  • 申请过程中,企业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工作,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
  • 取得预包装食品许可证后,企业应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、销售等活动,确保食品安全。

  • 联系方式

    • 电  话:18101649652
    • 联系人:张经理
    • 手  机:13916852981
    • 微  信:150019984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