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商标申请注册优先权
新加坡先行的商标注册采用的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规定的分类法。新加坡还是众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公约和国际组织的成员,包括《巴黎公约》(Paris Convention)、《伯尔尼公约》(Berne Convention)、《马德里协议》(Madrid Protocol)、《专利合作条约》(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)、《布达佩斯条约》(Budapest Treaty)、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》(Agreement on Trade-related aspects of IP right)、和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”(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)等。在注册前提出申请则可获得优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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