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公司的税务特点
1、新香港公司在首年的会计期不得超过18个月,如该审计报告逾期未交,则审计报告会就此发出有保留意见;其后,作为一个会计年度,每12个月在香港的会计年度的终结日期通常为12月31日或3月31日,根据企业的需要,也可以在其他日期作为会计年度结束时确定。
2、香港公司利得税税率为16.5%。公式:利得税=(收入–成本–费用)x 16.5%。
3、香港公司采用预缴制度,即税务局按今年的税款征收下一年度的税款,下一年的报税额较多,补偿较少,如果出现亏损,可扣除下一财政年度的利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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